我们当时就想着,平台一旦成型,将很快可以达到一个比较大的规模,流量大了之后,我们就可以成为规则的制定者,到那个时候,我们赚钱的门道就多了,对上游,我们每一条产品线都可以收供应商的佣金;对中游,我们可以收取企业服务商的年费、月租费、增值服务费、广告费;对下游,我们可以收取咨询费;另外,我们还可以引入第三方的金融服务商,做互联网金融……就这样想着想着,我们越想越来劲,甚至有些信以为真了,所有的工作都按照平台的思路去推进,就仿佛我们已经是一个流量巨大的平台。
事实上,头条号已经走在这条路上了,号外是个比较明显的例证,不明显的另一个事实是——假如你头条上的某篇文章突破了80万阅读,接下来1、2天内发的内容都会受到推荐限制,本人亲测多次,流量达到这个水平的自媒体人应该也不难发现这个“小秘密”。
互联网最早做大的公司是百度,以搜索业务见长,腾讯在这方面竞争不过百度,所以才做了社交,后来才有了微信;网易没有搜索,也没有微信,但是开拓了游戏业务,也慢慢成为这个领域中的强势平台。